吉林市智慧停車(二期)資產盤活項目一期工程(中心醫(yī)院立體停車場項目)【一標段(設備采購標段)】招標
項目所在地區(qū):吉林省,吉林市,市轄區(qū)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市智慧停車(二期)資產盤活項目一期工程(中心醫(yī)院立體停車場項目)
【一標段(設備采購標段)】招標人為吉林市城市管理設施開發(fā)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招標項
目資金來自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吉林市智慧停車
(二期)資產盤活項目一期工程(中心醫(yī)院立體停車場項目)【一標段(設備采購標段)】進
行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吉林市智慧停車(二期)資產盤活項目一期工程(中心醫(yī)院立體停車場項目)【一標段(設備采購標段)】
2.2招標內容:立體停車設備采購。(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2.3建設規(guī)模項目地位于吉林市北京路與南京街交匯處,中心醫(yī)院新建療區(qū)樓地下停車場,
項目需將原有平面自走式車場改建成2層立體停車庫,用以增加醫(yī)院現有泊位數量,改善醫(yī)
院周邊靜態(tài)停車現狀。車場改建前泊位數量227個,改建完成后泊位數量356個(以實際建設方案為準);可建設⒉層機械停車泊位約256個(轎車泊位169個、suv泊位87個)。地下平面泊位47個。地上平面泊位53個。要求規(guī)劃立體設施需具備公共車場使用屬性,最大化統(tǒng)一立體設施層高限制,降低設備挑車高、挑車長現象發(fā)生,設備需便于日常管理,考慮醫(yī)院場所的特殊性,設備運轉時噪音、震動需低量化,存取車輛需快速化。項目地地下1層7024平方米,2層6340平方米,地上1層約5000平方米(建設平面自走車場)。
2.4招標控制價:3584000元;
2.5項目地點:中心醫(yī)院新建療區(qū)(北京路與南京街交匯處老市公安局原址)
2.6交貨期:合同簽訂后75日內完成供貨安裝及驗收。
2.7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以及省、市或行業(yè)的標準規(guī)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且許可項目中包含起重機械制造(含安裝)項目,許可子項目中包含機械式停車設備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起重機械-機械式停車設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項目,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有行賄犯罪行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標人方可參與本項目投標。
(4)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參加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有興趣的合格的投標人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一套: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
(2)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彩色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聯合體牽頭單位提供);
(3)《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副本彩色復印件加蓋公章。
投標人應對報名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5日13時30分(北京時間)整。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70000.00元。
5.4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5.5當投標人的有效投標報價超出招標控制價時,該投標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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